总则
体育学院团总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三个代表在校党委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的工作方针,加强院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团内的民主建设,倡导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保证团员行使民主权利,对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不断完善团的各种制度,主动关心青年的生活和工作,为青年多办实事,切实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使团的工作能有效地、有序地进行,努力把体育学院的团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宗旨
体育学院团总支将在校团委领导下,结合体育学院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体育学院学生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
第一章 院团总支任务及职责
第一条 体育学院团总支是隶属于体育学院团委的一个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组织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积极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工作。
第二条 团总支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院团组织的日常工作。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传达贯彻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和计划团的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校团委决定,必要时要果断决策。
(二)及时、准确地向校党政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呼声,代表和维护团员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了解团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并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
(四)监督检查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等的执行情况。如出现问题,按时向上级组织报告。
(五)经常向学院党总支和行政部门及校团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同各有关方面密切联系,取得帮助和支持。
(六)抓好团总支、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集体领导,明确分工,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
第二章 团总支学生干部的产生及条件
第三条 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干部是体育学院学生骨干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团总支各学生干部均由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经学院党总支与团总支书记批准备案方能就职。团总支干事经任命产生。学生团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为:
(一)政治素质
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要求进步,品德优良。
(二)工作能力
具备所任职务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水平,语言文字水平和一定特长,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团结和带领同学做好工作,共同进步。
(三)群众威信
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认真执行《体育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维护集体声誉,能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有奉献、服务精神,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学习成绩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
(五)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
第三章 团总支人员设置及各自职能
第四条 体育学院团总支机构设置是由正、副书记与组织部组成。
第五条 团总支学生干部各岗位职能如下:
(一)团总支副书记:
1、协助书记全面负责全院团务工作;主持召开全体学生团干部例会,传达学院党总支的指示、校团委的决议和工作要点,研究学院团的工作任务,布置工作计划的分配。
2、向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各基层团支部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当好“班长”,加强团总支一班人的团结,抓好团总支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作风建设,关心委员、团员的学习、工作、生活,充分调动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5、负责协调与各院团总支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6、组织学生团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有关指示精神,定期召开马列小组讨论会,形成制度。
7、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研究掌握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学生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学生会完成任务。
(二)组织部委员:
1、认真领会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思想,依据体育学院整体工作要求,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的组织全院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团总支的组织工作,对团的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
3、了解基层团支部的建设情况,抓好各支部班子建设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基层团支部的具体考核、评比、表彰、总结工作,并提出意见。
4、负责团员民主评议,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团组织关系的接收、转出,做好团员卡片的整理和保管。
5、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年终作出团费的收支情况报告。
6、对团员违纪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7、指导各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8、组织团员参加院内外大小活动。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六条 为方便工作,及时开展并布置各项工作,团总支应不定期召开例行会议。例会形式多样。全体团员会议则下达至各支书负责,可以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进行。
第七条 例会内容:
1、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及时弥补工作漏洞。
2、安排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对即将开展的各项工作全面统筹。
3、讨论团活动的宣传情况及组织情况。
4、及时听取群众呼声,针对所反应的各项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会议要求:
1、团总支副书记及所有团支书应按时参加。如有特殊原因,须提前向上一级干部请假,准假后方可缺席例会。如有需要,各团支部书记及委员也应参加会议。
2、会议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作为落实开展各项活动的依据。
3、与会人员在开会时应关掉手机、寻呼机等一切可能扰乱会议秩序的随身物品,维护会议的正规性与严肃性。
第五章 各年级团支书工作职能
第九条 团支部直属于体育学院团总支领导,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
第十条 团支部工作任务:
1、带头学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传达学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2、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向学院团总支汇报和请示工作;反映青年们的思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开展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各团小组之间、团员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4、对于落实团总支的决议、组织重要活动、选举新的支委会、选举“推优”对象、选举出席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要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
5、组织支部民主生活会,建立支部工作档案,负责团费的收缴,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
第十一条 团支部各岗位职能:
(一)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学院党总支、团总支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学院团总支报告工作。
4、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联系,交流情况。
5、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二)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组织过好团组织生活。
4、搞好团员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第六章 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团总支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组建三级考核组织:团员由团支部考核;团支部由团总支考核;团总支由团委考核。
第十三条 团总支制定奖惩制度,根据书面考核评定、群众意见对团干部进行鼓励及批评。具体评定表格另附。奖惩制度另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有效,请各位团总支学生干部自觉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团干部及各团支部的评估制度依照《体育学院学生手册》执行。
第十七条 本条例由体育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共青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