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5-13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根据中共安顺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安宣通[2014]17号)精神,为组织好我校师生参加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师生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中国梦”为主题贯穿始终。创作包括诗歌、小说、散文、纪实文学等文学样式,戏剧、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艺术样式。

三、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14年1月启动至2015年10月结束,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从3月初至5月底,组织创作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短小精干的作品报市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于6月底上报省文联。

第二阶段从2014年3月初至2015年10月底,组织创作长篇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大、中型文艺作品报组委会办公室。2015年11月,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于12月初上报省文联。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师生踊跃参加文艺创作活动。其中第一阶段文艺作品请于2014年5月23日之前交到宣传部,第二阶段文艺作品请于2015年10月31日之前交到宣传部,所有文艺作品将由学校宣传部统一上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陈碧妹;联系电话:2214244;电子邮箱:asxyxcb@163.com

                                                        宣传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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