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体育竞赛制度,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学校研究,定于2015年4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举办安顺学院2015年(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
本届体育文化节内容包括:开幕式暨表演项目(广播体操表演、健美操表演、武术表演),竞赛项目(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广播体操比赛、啦啦操、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文化展(体育知识宣传展、体育知识趣味问答、体育文化摄影展),趣味体育(1分钟跳绳(单人),20人跳绳(团体)),以及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活动先进班级、优秀运动员评选。请校内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请各学院于3月31日前组织完成报名工作。
附件:
1.安顺学院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组委会及组织机构名单
2.《安顺学院2015年(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活动指南》
安顺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附件1:
安顺学院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组委会及组织机构名单
主 任 委 员:罗荣彬 刘雷
副主任委员:陶文彩 熊国敏 王芳恒(常务) 令狐荣涛
成 员:韦 英 李应莉 蔡少平 史贤琴 杨文波
殷红敏 支 敏 周 松 龚文静 崔振国
贺 雷 胡赤兵 赵伶俐 徐 忠 邬贤芳
师文慧 孙 黔 邓文红 虞均杰 庄中文
杨莉莉 张声俊 喻 辉 蒋晓兰 蒋晓昀
吴 霞 毛屹峰 汤锡勇 罗 勇
组委会下设机构
一、竞赛组(办公室):负责大运会文件起草,制定竞赛规程、拟定竞赛日程,审核各项目秩序册,做好仲裁委员、技术代表及裁判长的选派,指导各项目竞赛等工作
组 长:邓文红
副 组 长:林金茹 雷 蕾
工作人员:韦 训 管莹莹 周瑞祥 孙春利
二、行政组:负责起草组委会领导讲话稿;邀请领导出席开、闭幕式及开闭幕式主席台布置等相关工作
组 长:韦 英
副 组 长:李晓芸 陈 宇
工作人员:周彰波 周 旭 罗伟明 党韦强
三、新闻宣传组:负责做好摄影、摄像工作;组织学生记者采访并在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站宣传报道;联系省市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制作宣传标语。
组 长:蔡少平 贺 雷
副 组 长:赵 毅 王智勇
工作人员:王 键 娄仁彪 蒋欣原 谷陟云
四、大型活动组:负责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的策划、准备、入场式设计,颁奖礼仪,国旗方队、彩旗队、各代表团方块队组织,各竞赛项目志愿者的组织,及部分赛事组织等)
组 长:杨文波
副 组 长:崔晓莉
工作人员:胡 蕾 吴胜艳
五、财务及物资采购组:负责体育文化节资金按照有关开支标准划拨经费;比赛器材购买。
组 长:周 松 龚文静
工作人员:李德斌 刘青青 王 岭 张 秋 孙月华
六、安全保卫组:负责体育文化节突发公共事件总应急预案、安保预案和观众注意事项;指导各赛事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保预案等单项预案;协调做好各个比赛场地的安全,维持赛场秩序,做到万无一失。
组 长:汤锡勇
副 组 长:郝 捷
工作人员:陈 欣、范 晶、禄 福、朱华万
七、后勤及医疗救护组:负责比赛期间场地及相关设施的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
组 长:崔振国 毛屹峰
副 组长:张 智
工作人员:吴禾池 孙忠贵 马继胜 张家刚 医务人员两名(市医院)
八、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届体育文化节比赛期间有争议的评判进行仲裁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裁决是最终决定。
组 长:王芳恒
成 员:支 敏 殷红敏 邓文红 蔡少平
九、赛事秘书组:负责本届体育文化节所有证书、奖杯、奖牌、背景制作及奖金发放等相关工作,与组委会各组联络。
组 长:孙 黔
副 组 长:刘 宁
工作人员:张鲜杰 田 宇 王 崇
十、裁判组:负责各单项比赛的报名、秩序册制作、裁判员选拔培训,单项赛事比赛等工作
体育文化节赛事主管:邓文红 雷 蕾
篮球总裁判长:刘清德
足球总裁判长:张 驰
啦啦操总裁判长:蔡 军 胡 蕾
跳绳总裁判长:陈晓滇
文化节开、闭幕式总指挥:林金茹
田径运动会总裁判长:李德斌
民族传统体育总裁判长:蔡 烈
广播体操比赛总裁判长:蔡 军 刁 鸥
排球总裁判长:金 钊
乒乓球总裁判长:陈 欣
体育文化展展示:吴胜艳
广播体操表演:刁 鸥 孙春利
健美操表演:蔡 军
武术表演:刘建国
附件2:安顺学院2015年(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活动指南
一、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校团委 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
二、时间地点:2015年4-10月,篮球场、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
四、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组(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组(以班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竞赛项目
甲组(9项):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啦啦操、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文化评选(团体)、跳绳(团体)。
乙组(7项):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民族传统体育、跳绳(团体)
六、具体项目设置
(一)田径(男、女各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
(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男、女各3项):高脚竞速、押加、板鞋竞速3人一组(团体)。
(三)篮球、足球、排球:各组篮球、排球均设男子、女子比赛。足球男子11人制。
(四)乒乓球(共5项):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团体。
(五)集体项目:啦啦操(女子)、广播体操(100人)、20人跳绳(团体)、体育文化展(团体)。
七、参赛资格
1.报名参加体育文化节的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学校医务室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3.为端正赛风,组织委员会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如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
八、竞赛办法与报名规定
本届体育节各项比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各相关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具体办法见各单项竞赛规程及秩序册(比赛前下发)。
九、录取名次与记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代表团团体总分奖与各单项均取前8名予以奖励。团体总分前八名代表团颁发奖杯;获得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发给证书。如各项报名仅为2个(含)队(人)以下,取消该项比赛,各项报名不足8个队(人)则按报名参赛队(人)数量减一录取名次。
(二)记分办法
1.各单项的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打破校田径纪录者加9分。
2.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录取前4名的各队,均按12、8、7、6分计分、5-8名统一按4分计分、凡参赛队未获得名次统一按2分计分;得分按3倍计入代表团总分;田径接力项目、长距离跑项目、集体项目、民族传统体育团体项目、乒乓球团体项目比赛录取名次的各队,均按相应名次得分的2倍计入代表团总分;其它各项均按单项相应得分计入代表团总分。
十、体育文化节“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精神文明班级”、“优秀运动员”及其它:
本届体育文化节设1个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优秀组织奖、14个精神文明班级、140个优秀运动员。对获奖单位(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赛风,体现体育文化节的育人宗旨,各单位要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本届体育文化节组委会将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在赛前、赛中、赛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运动员的参赛资格问题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纪律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运动队(员),取消该项目团体、个人名次,并全校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要求,逾期视为放弃参加比赛。
(四)如参赛代表队对裁判员的评判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提交《申诉报告书》,内容为参赛队本队对裁判评判的异议。但申诉的主体为各参赛代表团,不受理参赛队员个人的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受理、调查、裁决。仲裁委员会是本届体育文化节比赛期间对有争议的评判进行仲裁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裁决是最终决定。
十二、代表团组成人员
各代表团由7人组成。其中,名誉团长1人、团长1人、副团长2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2人。
十三、报名日期及办法
(一)报名办法及日期
1.报项
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安顺学院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报项表》(见附表1),盖章后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体育学院。
2.报名
(1)代表团:各单位必须在2015年3月20日前,将《安顺学院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代表团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报体育学院。
(2)运动队:参赛单位必须在各项比赛前15天,将报名表报承办部门(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各单项竞赛规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以纸质加盖公章的为准。
3.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
4.保险规定:参加本届体育文化节各项目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学校办理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四、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各项比赛的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体育学院选派。
十五、经费
各代表团参赛费用自理。
十六、其他
(一)各代表团自备团旗1面,尺寸2.4×1.6(米),颜色不限。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雷蕾老师(13985711234);管莹莹32214329;邮箱:29650486@126.com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承办单位。
附表:
1.安顺学院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报项表
2.安顺学院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代表团人员报名表
3.安顺学院首届大学生体育文化节计划表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