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顺学院公共体育课程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27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现将《安顺学院公共体育课程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安顺学院

                                                           2014年11月27日

安顺学院公共体育课程教育教学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

高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是高校体育教育的中心环节和主要形式。根据教育部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公共体育课程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遵循“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遵循体育学科自身的特点和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健康教育,努力使学生成为具有竞争意识、协作意识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人才。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逐步实现学生“自主选择项目、自主选择老师、自主选择时间”,使其能够熟练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术、运动技能及体育理论知识,塑造其科学的进行终身体育锻炼素养。

(三)秉承“激励多样”的教学机制。通过课程改革,加强教师业务能力培养。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形成“一人多课、一课多人”的教学机制,提高教学质量。

二、总体框架

(一)修课方式改革

将现有的大一、大二两年选同一个体育项目完成4学分的体育必修课,改为大一、大二两年选择两个体育项目完成4学分的体育必修课。在保证总学时、总学分不变的前提下,选择大学二年级下半学期部分班级实施试点改革,将课程性质由通识必修课程改为通识限选课程。

(二)选课方式改革

实行试点学生网上自主选课和学校统一协调的方式。学生网上选课结束后,学校根据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统一协调。

(三)教学内容改革

在实践教学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理论教学。以体育专项课程组为单位,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理论课教学。

(四)教学改革对象

选择基础扎实的2013级部分学生开展试点工作。

三、课程设置

(一)课程项目设置

开设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形体训练、田径、保健课、民族传统体育等课程。

根据师资、场地等情况,逐步增加新的项目课程,不断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试点选课要求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选择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2013级学生作为试点,在篮球、乒乓球、网球、武术、健美操、形体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七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学习。

四、课程管理及选课办法

(一)大学一年级学生进校即开始选项上课,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试行阶段暂不实行男女分班教学,每班40——50人(少于40人原则上不开班)。分班需在军训结束前或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完成。二年级学生在第一学年期末时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上选修第二学期体育课学习项目。

(二)每学年学生可以在我校开设的体育选项课程中选读一项运动项目,各选项课都有一定的人数要求,各体育项目名额根据学生先选先得的原则来确定,学生必须选择一个项目上体育课。

(三)学生选项后须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参加该选项课的学习,中途不再办理转项、转班、退班等手续。

(四)因个人原因不选课者,须在下一学年重新进行选项和学习。

(五)各项目运动代表队训练设为专门体育课,体育特长生以及学校运动代表队队员根据完成训练课和比赛任务的情况,可以获得必修课及选修课学分。

五、学生成绩考核评定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身体素质:30%,(1000m/800m/50m/跳绳)。

专项部分:40%,由任课教师进行考核。

学习态度、考勤:占20%,由任课教师评定。

理论部分:(占10%),开卷。

各学期体育课考试内容、时间及其所占百分比一览(表1)

学期

考 试 内 容 及 百 分 比

第一、三学期

身体素质(30%)

选项课技术(40%)

理论(10%)

学习态度

(20%)

第二、四学期

身体素质(30%)

民族体育(10%)

选项课技术(30%)

理论(10%)

学习态度

(20%)

(二)每个学生必须参加体育课的考核,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根据大纲要求,由任课教师向学生宣布。

(三)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经医院证明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者,由学生申请,经校医院鉴定认可,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审核,可参加教学部指定的其他体育锻炼的学习,经考核合格给予及格成绩和相应学分。

(四)考核不及格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重修。

(五)教师在学期末计算学生成绩,并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络登录学生成绩。

六、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修订教学大纲,根据课程建设的要求,编制适合的教学大纲,制订统一的教学计划。

(二)分工合作

大学体育教学改革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需要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教务处和公共体育教学部从宏观上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促进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务处负责公共体育课选课工作。大学体育教学部负责项目设置、班级划分、课程编排、公布课程和教师信息等工作。

(三)队伍建设

体育教师是课程教学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必须严格按照高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计划授课、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完成培养优秀体育人才训练的任务。同时,教师还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养,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对学生选课感兴趣的新兴体育项目进行培训、进修,不断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从而提高我校体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

学校须加大对体育教学用品的投入和体育教学场地的建设力度,以更好地满足教学需要。

本方案自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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