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 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8-12-05 点击数: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办体﹝2015﹞73号)文件精神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教务处协同配合、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各测试项目的成绩由大体部汇总并按照《国家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上报教务处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组长:王芳恒

副组长:邓文红 孙 黔 李 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刘 宁

成员:刘建国 谢 迪

二、工作安排

(一)2018年3-4月传达学习《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等文件精神,做好测试的准备、宣传和公布工作。

(二)测试时间:

1.4月—6月进行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2.9月进行2018级新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三)测试对象和内容

1、测试对象:大学一年级至大学四年级学生

2、测试内容:(1)身高、体重(2)肺活量(3)50米(4)坐位体前屈(5)立定跳远(6)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7)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四)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负责组织测试人员进行培训。

1、时 间:4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

2、地 点:体育学院会议室

3、参会人员:所有测试老师

(五)2018年4月9日-12月30日开展测试工作并上报数据。

1、2015、2016、2017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4月9日至6月10日进行测试,按照测试时间完成所有项目测试,具体测试安排如下。

学院名称

各学院教师联络员及联系电话

各学院学生联络员及联系电话

测试组联络员及

联系电话

全校补测学生

王露晨18385459127

人文学院

胡德富13885346317

张露18722755015

陈娅15120254750

政法学院

岑英武18811413630

赵旺18334054796

黄克妹15117363683

外国语学院

王旭13765371494

王露18722768354

陈宇18782533161

数理学院

冯春杰13885380204

肖明伟18722780532

李伟15732514250

教科学院

柴洁余13595337638

张皓喃15902634353

刘淼18865280595

特教学院

崔亚飞18286395037

罗康勇18334034514

钟欢欢18334052495

旅游学院

王振伟13595342672

张超18722780532

刘永秀18285269407

化工学院

韦复华13985300778

刘江15117783847

赵淇琴17585540465

电信学院

陈少波13885391226

王维东15121309206

梁回丽13885206010

资环学院

张伟亮18798815506

贾朝献13721533862

张锡海18768625230

艺术学院

刘艺15908530071

刘子旭18334129488

袁荣财18334028452

经管学院

杨睿18685086877

陈小列15185231362

秦艳丽13678525020

农学院

翟精武18785373057

林姝13508537040

王露晨18385459127

体育学院

田宇18083336669

王仕义13595330644

黄淑雯18334032197

2、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负责学生、各班体育委员须加安顺学院国家体能测试群(365684394),各班体育委员需积极与体测数据组各学院联络员对接录入各班体测数据,体测数据组6月15日前汇总后完成数据统计工作。

3、9月新生体检、入学教育期间(各学院具体测试时间待定)测试2018级新生肺活量、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50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测试学生必须达到100%、2017级新生身高、体重可采用体检数据。

4、10月对照标准完成学年总分核算汇总、填写登记卡;开展数据录入和上报。

5、10月下旬前将测试完成情况报贵州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6、11月31日前对数据进行分析并按照学校、年级、班级公布结果并将公示情况报教育厅体卫艺处。

7、做好迎接教育部对我校测试和上报工作进行抽查复核的准备工作。

(七)2018年测试人员工作安排:

1、巡考:王芳恒 李 琳邓文红 孙 黔 刘 宁

2、测试教师及各班测试时间表附后:

3、数据统计上报组:雷 蕾 邓文红 孙 黔 刘 宁及学生16人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1、测试人员严格按照测试项目进行测试,不能随意增减,不允许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有效,确保测试率、上报率达到100%。

2、学生需准时参加测试,自带学生证。

3、若测试中有作弊者成绩按零分计算,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测试结束后公布学生成绩及不合格学生名单。

5、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7,在体育学院网页下载),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6、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省内高校贵州籍新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进行统计,按生源所在地分市(州)、县(市、区、特区)进行反馈,并将测试结果向社会公布。

7、学生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毕业年级学生测试成绩及格率须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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