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活动规定

作者: 时间:2022-06-05 点击数: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及管理能力。

三、实行双向选择聘任制,每次活动前选聘组织者,再由组织者选聘工作人员。

四、受聘组织者每次受聘后,必须提交本次受聘任务的经费预算,策划书。比赛结束后受聘工作停止,并提交本次活动相关资料两份,并留电子文档,一份交院办公室,另一份交院团总委。提交资料内容如下:

1、有关活动的文件或通知及学院分管领导批示。

2、体育学院聘任文件。

3、经费预算

4、策划书。

5、相关资料如:秩序册,成绩册,经费发放清单(包括奖金),获奖名单,获奖证书(复印件)。

6、训练及比赛期间图片资料。

7、总结。

五、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六、本规定解释权属体育学院。

七、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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