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2014年7月18日至21日
五、竞赛地点:贵州财经大学
六、参赛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七、竞赛项目:
甲、乙、丙组均设: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半程马拉松接力。
八、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丙组:专科院校(专科、职院校)
九、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在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赛。
(二)报名规定
1.甲、乙组:每单位各组别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6人,男、女运动员各15人。
2.丙组: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
3.同一组别中,每单位每个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4.每单位每个组别每项接力限报1个队。
5.参加本次田径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必须由单位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以及最新修订的相关部分。
(二)竞委会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赛次。
(三)半程马拉松接力分四棒(5公里,5公里,5公里,6.0975公里)
(四)径赛项目后继赛次按上一赛次的成绩取录。
(五)径赛项目后继赛次按上一赛次成绩优劣4、5、3、6、8、7、2、1道排定道次,不举行抽签定道。
十二、录取名次与记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各组别团体总分与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对各组别团体总分前8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获得各单项前3名的运员发给奖牌,前8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如报名不足8个队(人)则按报名参赛队(人)数量减1录取名次,不足4队(人)取消本组比赛。
(二)记分办法
1.各单项的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打破全省大学生田径纪录者加9分,打破全国大学生田径纪录者加18分(如同时打破全国、省大学生纪录者,只加计一个最高分;在同一个比赛项目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记一次加分。
2.团体总分积分相等:则以打破纪录项(人、次)数的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1名的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各参赛队各组别团体总分均分别计入本代表团各组别团体总分。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三、报名、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打印填写,加盖公章)并于6月18日前将报名表特快寄送至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体育工作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31796048@qq.com。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表”字样,报名表一经寄出,不得更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
联系人:唐新江 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8532203 15286046824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7月17日下午16:00前,到贵州财经大学体育工作部报到,参加裁判长联席会议,确定比赛日程。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卡原件、保险单,缺一项均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四、申诉
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提出申诉的程序安照《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条第四款执行。
十五、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六、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另需向承办单位交纳一定的食宿费(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十七、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表
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组别: 性别: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学号 |
竞 赛 项 目 |
一〇〇米 |
二〇〇米 |
四〇〇米 |
八〇〇米 |
一五〇〇米 |
五〇〇〇米 |
一〇〇〇〇米 |
四×一〇〇米接力 |
四×四〇〇米接力 |
跳 高 |
跳 远 |
三级跳远 |
铅 球 |
铁 饼 |
标 枪 |
半程马拉松接力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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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男/女) 联系电话:
教练员: (男/女) 联系电话: 教练员:
教练员: 教练员: 教练员: 教练员:
体育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
填表人: 手机: 报名日期:
填表说明:1、在参加项目空格内划“√”填报。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8月13日至15日
五、竞赛地点:贵州财经大学
六、参赛单位及参赛队: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七、竞赛项目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八、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九、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在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赛。
(二)报名规定:
1.每单位各组别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男、女运动员各2人。
2.同一组别中,每单位每个项目(接力除外)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3.参加本次游泳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必须由单位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竞委会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赛次。
(三)比赛采用预决赛办法进行。
十二、录取名次与记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各组别团体总分与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对各组别团体总分前8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获得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发给奖牌,前8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如报名不足8个队(含8人)则按报名参赛队(人)数量减1录取名次,不足4队(人)取消该组比赛。
(二)记分办法
1.各单项的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打破全省大学生游泳纪录者加9分,接力项目按双倍积分,打破全国大学生游泳纪录者加18分(如同时打破全国、省大学生纪录者,只加计1个最高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1次加分)。
2.如遇积分相等,则以打破纪录项(人、次)数的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1名的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各参赛队各组别团体总分均分别计入本代表团各组别团体总分。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三、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打印填写,加盖公章)并于7月13日前将报名表特快寄送至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体育工作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546967772@qq.com。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报名表”字样,报名表一经寄出,不得更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
联系人:马 俊
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8532203 13618588231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8月12日下午16:00前,到贵州财经大学体育工作部报到,参加裁判长联席会议并进行现场抽签。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卡原件、保险单,缺一项均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四、申诉
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提出申诉的程序安照《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条第四款执行。
十五、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六、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七、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
附件: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报名表
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组别: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号 |
竞 赛 项 目 |
50米蝶泳 |
50米仰泳 |
50米蛙泳 |
50米自由泳 |
100米蛙泳 |
100米自由泳 |
200米混泳 |
400米自由泳 |
4×50米自由泳接力 |
4×50米混合泳接力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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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男/女) 联系电话: 教练员1: (男/女)联系电话:
教练员2: 教练员3: 教练员4:
体育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
填表人: 手机: 报名日期:
注:1、运动员参赛的项目用“√”填在组别栏内。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州大学
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5月10日至12日
五、竞赛地点:贵州大学
六、参赛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七、竞赛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八、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丙组:专科院校(专科、职院校)
九、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在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赛。
(二)每单位各组别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运动员14人(到赛区12人,报到时的12人包含在已经报名的14人大名单之中,不能增加或更换大名单以外的队员)。
(三)参加本次篮球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必须由单位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二)竞委会将根据实际报名队数确定比赛赛制。
(三)队员号码按篮球规则应为4—15号,如需印制大于15号的号码,不能超过两位数,且个位和十位数均不能超过5,即最大号为55号。
(四)为规范比赛、并结合资格审查确认队员,各队比赛服装必须按照统一制定的标准图样印制,比赛服必须有队名、号码(前后均有)、队员姓名等信息,背心前面的球队LOGO可以印队名或球队标志图案。请各队严格按图样尺寸标准印制(印制图样附后)。
(五)比赛服前后颜色必须一致,如有镶嵌颜色,不能超过主色的10%
十二、录取名次
(一)按报名队数,录取各组别前8名予以奖励。对获得各组别前3名运动队(员)颁发奖杯,前8名运动队(员)颁发成绩证书。如报名不足8个队则按报名队数减1录取名次,不足4队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三、报名、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打印填写,加盖公章)并于4月10日前将报名表特快寄送至贵州大学体育学院,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494742417 @qq.com.cn。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4大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报名表”字样,报名表一经寄出,不得更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
联系人:罗丽萍
联系电话(传真):3851336 18985599527
邮编:550025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体育学院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5月9日下午16:00前,到贵州大学体育学院报到,参加裁判长联席会议并进行抽签。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卡原件、保险单,缺一项均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各队报名时必须交一张球队全家福,全家福将在赛区公示,照相时反穿比赛服,要求能看清每位队员的号码和姓名。
十四、申诉
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提出申诉的程序安照《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条第四款执行。
十五、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五、 十五、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五、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五、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报名表
附件:
第三届贵州省大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组 别:
分管校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
领 队: 联系电话:
主 教 练: 联系电话:
序号 |
服装号码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学 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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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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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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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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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三、协办单位: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5月26日至28日
五、竞赛地点:贵州师范大学
六、参赛单位及参赛队: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七、竞赛分组及项目设置: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丙组:专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以上除乙组均设男子、女子比赛外,甲组、丙组只设男子比赛。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按《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凡2010——2013年参加全国足球超级、甲级、乙级联赛者(以学校名称参赛并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备案者除外)均不得参加比赛。
3、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赛。本次足球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竞赛委员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二)报名规定:每单位各组别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20人、医生1人。
九、竞赛办法
(一)小组循环赛
经抽签将参赛队分为A、B、C、D四个小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经小组循环赛排出每个小组内各队的名次。
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二)交叉淘汰赛
各小组前2名出线,根据A1-D2、B1-C2、C1-B2、D1-A2的对阵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第1至第8名。
90分钟(80分钟)比赛平局须决出胜负时,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获得男子组第1名的学校将代表贵州省参加2014年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南区预赛);获得女子组第1名(冠军)的学校将代表贵州省参加2014年中国大学生女子足球锦标赛。
十、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男子组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
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女子组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三)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运动员名单(含替换队员)提交第四官员。男子组每场比赛允许填报7名替补运动员,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女子组每场比赛允许填报9名替补运动员,但只可替换7名运动员。
(四)纪律处罚: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红黄牌整个比赛期间有效(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五)在比赛中,如果某1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当场中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六)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90(80)分钟(包括罚球点球)。
(七)每队必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方可参加比赛;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八)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做出决定。
(九)参赛运动员比赛用鞋必须是布面胶钉足球鞋。
(十)各队参赛运动员,均不得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含光头)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一、录取名次和记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男、女均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如报名不足8个队(人)则按报名参赛队(人)数量减1录取名次,不足4队(人)则取消比赛。
2.对获得各组别男、女前3名运动队(员)颁发奖杯(奖牌),前8名运动队(员)颁发锦旗(证书)。
(二)记分办法:各组别男、女前8名的各队,按单项比赛3倍积分计入本代表团相应组别的团体总分。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二、资格审查
(一)按《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参加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在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运动员注册办法另文通知)。组委会将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www.guizhou.edu.cn)上对各参赛队运动员的注册情况进行公示,便于互相监督。
为端正赛风,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请各参赛院校有关领导对本队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问题,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查、把关。
(一)竞赛组委会成立“资格、纪律监察委员会”(简称“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严格地按照竞赛规程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给予严肃处理。
(二)经资格审查委员审查认定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在赛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且所代表队伍不得增补他人;在赛中及赛后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代表队伍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于赛前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经受理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败诉则不予退还。
十三、报名日期及办法
参赛单位必须在4月26日前,将报名表寄至承办单位。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至:17638685@qq.com。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报名表”字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
十四、报到日期及联系人
各参赛队必须于5月25日16:00前到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报到,参加裁判长联席会议并进行现场抽签。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贵州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原件、保险单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联系人:杨中兵
联系电话:15185196688 0851-6751983
邮编:550001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十五、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六、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食宿费自理。各参赛队报到时,每人每天需向大会交纳一定数量的食、宿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所选派的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均由大会负担。
十七、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报名表
参赛学校(盖章): 参赛组别:
领 队: 主教练: 队 医: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队员号码 |
学 号 |
身份证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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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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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排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参加单位:贵州省普通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竞赛日期:6月10日至12日
六、竞赛地点:贵州师范大学
七、竞赛分组:
(一)甲组:本科院校组(非体育专业)
(二)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参加乙组比赛)
八、参赛办法
每单位可报男、女各1个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12-14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报名参加本届大运会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以学生入学时的招生性质确定参赛组别。
(三)运动员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必须持市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在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正式履行注册,并经审核取得贵州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者。
十、竞赛办法
(一)男子、女子组比赛均采用2009—2012年排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视报名队数,8个队以上先分组单循环,后进行交叉比赛决出名次。8个队(含8个队)以下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比赛按报名先后以贝格尔方法进行编排。比赛采用5局3胜制,第1至4局25分制,第5局为决胜局采用15分制。
(三)决定比赛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2.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组值仍相等,则采用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得分高者列前。
(四)比赛服装,各队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二套统一式样的比赛服,比赛服装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必须按照规则要求进行,比赛中场上自由人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余场上运动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十一、录取名次和记分方法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参赛队不足8队的减1录取,不足4队取消比赛。
(二)各组别均以单项得分的3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十二、奖励
(一)对获奖的单位颁发奖牌;获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参赛单位必须在5月10日前,将报名表寄至承办单位。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排球比赛报名表”字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6月9日16:00前报到,晚上召开裁判长会议,确定比赛日程。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贵州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原件,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联 系人:杨中兵
联系电话:15185196688 0851-6751983
邮 编:550001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十四、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方选派。
十五、竞赛保证金及申诉
(一)竞赛保证金
1.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纳竞赛保证金10000元。保证金作为代表队有关成员在比赛期间违反大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未发现违纪违规的队,比赛结束时退回保证金。
2.凡在比赛期间存在违反大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代表队,其原先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重新交纳比赛保证金后方允许本队其他运动员继续参加比赛。
(二)申诉
1.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代表队申诉必须提交有领队或秘书长签字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可受理,没交纳申诉费一律不予受理,如申诉队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若败诉不再退还申诉费。
十六、经费
按照国家现行体育竞赛有关规定的开支标准办法执行。
(一)各代表队交通、食宿费自理。各参赛队报到时,每人每天需向大会交纳一定数量的食、宿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主办单位选派的仲裁委员、技术代表、技术官员、裁判长(员)和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等的差旅费均由大会负担。
十七、其它
(一)相关赛事信息,请及时关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www.gzsjyt.gov.cn)。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排球赛报名表
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排球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 组 别:
领队: 电话:
主教练: 电话: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身 份 证 号 |
学 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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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州理工学院
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8月5日至8日
五、竞赛地点:贵州理工学院
六、参赛单位及参赛队: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七、竞赛项目
各组别男、女均设团体、单打、双打,混合双打7项比赛
八、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丙组:专科院校(专科、职院校)
九、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在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赛。
(二)报名规定
1.每单位限报1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
2.每单位男、女运动员可报名参加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比赛,另可兼报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及混合双打比赛。其中,每单位限报2对(队)运动员参加混合双打比赛。
3.参加本次乒乓球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必须由单位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顺序:先进行男、女团体比赛,后进行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比赛。
(三)男、女团体赛均按照“世界锦标赛”赛制斯韦思林杯的比赛方式进行,每场比赛采用5局3胜11分制。男、女团体赛根据报名队数,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单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淘汰赛各组前2名的队决出1—8名,各组3、4名的队决9—16名。
(四)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均采用淘汰赛(进入前8名加附加赛),除前8名采用7局4胜外,其余均采用5局3胜11分制。
(五)比赛使用白色乒乓球,运动员不能穿白色运动服比赛。
十二、录取名次
(一)录取名次
1.分别录取奖励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等7个比赛项目的前8名。如报名不足8个队(人)则按报名参赛队(人)数量减1录取名次,不足4队(人)取消本组比赛。
2.对获得前3名运动队(员)颁发奖杯(奖牌),前8名运动队(员)颁发锦旗(证书)。
(二)记分办法
各组别各项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本代表团相应组别的团体总分。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打印填写,加盖公章)并于7月5日前将报名表特快寄送至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体育教学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61534099@qq.com。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报名表”字样,报名表一经寄出,不得更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
联系人:朱桂华
联系电话:4736066 18285086259
传真:4841315 邮编:55000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8月4日下午16:00前,到贵州大学报到,参加裁判长联席会议并进行现场抽签。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卡原件、保险单,缺一项均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四、申诉
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提出申诉的程序安照《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条第四款执行。
十五、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六、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七、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
附: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组别: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学号 |
参加比赛项目 |
男团 |
女团 |
男子单打 |
男子双打 |
女子单打 |
女子双打 |
混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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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男/女) 联系电话:
教练员1: (男/女) 联系电话: 教练员2: 教练员3:
体育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
填表人: 手机: 报名日期:
注:1、运动员参赛的组别用“√”填在组别栏内。2、“双打”请注明配对选手。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5月20日至22日
五、竞赛地点: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六、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
七、竞赛项目: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共5个项目。
八、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丙组:专科院校(专科、职院校)
九、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在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赛。
(二)报名规定
1.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男、女运动员各5名。
2.混合团体赛每个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至5名运动员,允许1名女运动员兼项(只能双兼单,不得双兼双)。
3.单项赛每个运动员最多可报两个单项的比赛。
4.只有报名的教练员才能对本队运动员进行临场指导。
5.参加本次羽毛球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必须由单位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十一、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混合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录取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录取名次。
(三)单项比赛将根据报名人数决定竞赛办法,决出录取名次。
(四)混合团体赛采用5场3胜制,首先获得3场比赛胜利,该次混合团体赛即结束。运动员名单可自由排列,但出场顺序为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十二、录取名次
(一)分别录取、奖励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等5个比赛项目的前8名。如报名不足8个队(人)则按报名参赛队(人)数量减1录取名次,不足4队(人)则取消本组比赛。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打印填写,加盖公章)并于4月20日前将报名表特快寄送至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并将电子文档发送457896293@qq.com。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报名表”字样,报名表一经寄出,不得更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13608566688 邮编:550081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5月19日下午16:00前,到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报到,参加裁判长联席会议并进行现场抽签。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卡原件、保险单,缺一项均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四、申诉
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提出申诉的程序安照《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条第四款执行。
十五、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六、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七、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
附件: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组别: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号 |
参赛项目 |
混合团体 |
男子单打 |
女子单打 |
男子双打 |
女子双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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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男/女) 联系电话: 教练员1: (男/女) 联系电话:
教练员2: (男/女) 教练员3: 体育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
填表人: 手机: 报名日期:
注:1、运动员参赛的组别用“√”填在组别栏内。2、“双打”请注明配对选手。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网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州大学
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6月6日至8日
五、竞赛地点:贵州大学
六、参赛单位:全省各高等院校
七、竞赛项目: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八、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乙组比赛)
九、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在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赛。
(二)报名规定
1.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3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
2.每名运动员可兼1项参加比赛(如1名运动员参加单打比赛可兼1项双打进行比赛;可兼1项混双比赛)。
3.每一项比赛每单位只能报2人(2对)参加该比赛。
4.每单位报名顺序应按该运动员比赛成绩进行排列,以便进行抽签(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选手)。
5.参加本次网球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竞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十一、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
(三)根据报名人数决定采取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比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决出名次式采取单循环比赛决出该项比赛成绩。
(四)循环赛名次决定办法:按照获胜场数多少决定如遇2人(2对),获胜场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如遇3人或3人以上获胜场数想决定,如以上方法仍不能不确定名次由竞赛组织抽签决定。
十二、关于弃权的规定
第一场比赛的运动员按规定迟到15分钟不到者该运动员该比赛弃权,没场地比赛以该场地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或弃权后,迟到15分钟为准不到者,判该队员该场地比赛弃权。
十三、录取名次
(一)按报名人数决定录取的名次,如不足8人(对)则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不足4人(对)则取消该组比赛。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四、报名、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打印填写,加盖公章)并于5月5日前将报名表特快寄送至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体育学院,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494742417 @qq.com.cn。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网球比赛报名表”字样,报名表一经寄出,不得更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
联系人:罗丽萍
联系电话:(办)3851336 18985599527(手机)
传真:3851336 邮编:550025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体育学院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5月5日下午16:00前,到贵州大学报到,参加裁判长联席会议并现场抽签。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卡原件、保险单,缺一项均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五、申诉
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提出申诉的程序安照《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条第四款执行。
十六、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七、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八、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网球比赛报名表
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网球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组别: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号 |
参加比赛项目 |
男子单打 |
男子双打 |
女子单打 |
女子双打 |
混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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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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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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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男/女) 联系电话: 教练员1: (男/女)联系电话:
教练员2: 教练员3:
体育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
填表人: 手机: 报名日期:
注:1、运动员参赛的项目用“√”填在组别栏内。2、“双打”请注明配对选手。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州大学
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7月25日至27日
五、竞赛地点:贵州大学
六、参赛单位及参赛队: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七、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二)竞赛项目(男女各三项)
1.拳术类:长拳、南拳、四十二式太极拳。
2.短器械:刀术、剑术(自选剑、自选刀任选一项)。
3.长器械:枪术、棍术(自选枪、自选棍任选一项)。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按《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报名规定
1.每单位各组别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2.同一组别中,每单位每个项目限报2人,每人可在各类项目中选报参加2个不同类别的项目,可兼报集体项目。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武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各单项比赛运动员上场顺序,由竞委会统一组织抽签排定。
1.本次比赛服装、器械不做规定要求,集体项目必须配音乐,但不得带说词;
2.套路比赛中主要动作内容和一般动作内容不做规定要求。
十、录取名次与记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各组别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对获得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发给奖牌,前8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如报名不足8个队(人)则按报名参赛队(人)数量减1录取名次,不足4队(人)取消比赛。
(二)记分办法
以各队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中所得名次分按9、7、6、5、4、3、2、1分计分相加分别计入本代表团各组别团体总分。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二、资格审查
(一)按《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参加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在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运动员注册办法另文通知)。组委会将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www.guizhou.edu.cn)上对各参赛队运动员的注册情况进行公示,便于互相监督。
十三、报名日期及办法
参赛单位必须在6月20日前,将报名表寄至承办单位。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报名表”字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
十四、报到日期
各参赛队于7月24日16:00前到贵州大学体育学院报到,参加裁判长联席会议,确定比赛日程。报到时,须交验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贵州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原件,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联系人:罗丽萍
联系电话(传真):3851336 18985599527
邮编:550025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体育学院
十四、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五、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食宿费自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所选派的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均由大会负担。
十六、其它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按项目体检要求,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赛。
(二)关于办理保险规定:参加本次武术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报名表
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报名表
甲( )组 乙( )组 在括号内打√
报名单位(盖章): 领队: 主教练: 电话:
序 号 |
性 别 |
姓名 |
学号 |
身份证号 |
参赛项目 |
拳术类 |
短械类 |
长器械 |
长拳 |
南拳 |
42式太极拳 |
刀术 |
剑术 |
枪术 |
棍术 |
1 |
男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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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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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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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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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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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女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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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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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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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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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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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按规程中竞赛项目分类在拳术类、器械类栏内打“√”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三、协办单位: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7月5日至7日
五、竞赛地点:贵州民族大学
六、参赛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七、竞赛项目
甲、乙组(5项):自编混合6人(竞技操)、自编健身健美操徒手6人操、自编健身健美操轻器械6人操、有氧舞蹈6-8人(大众有氧舞蹈四级)、自编舞蹈啦啦操(包含街舞、爵士元素之一)
八、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九、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在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赛。
(二)1个单位1个项目1个组别限报1个队,每个运动员参加项目不能超过3项,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15人。
(三)参加本次健美操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竞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十一、竞赛办法
(一)竞技健美操项目执行国际体联2009—2012年版《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健身健美操项目执行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第三版,有氧舞蹈项目按《2013年全民健身操舞大赛评分指南》执行。
(二)进行各单项预、决赛,各单项预赛前8名参加决赛。单项决赛以在预赛中各单项比赛得分列前8名运动员方可参加相应单项决赛,以运动员在单项决赛的成绩评定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名次将按顺序取决于最高完成分;最高艺术分;最高难度分。如仍相等,则名次并列。
十二、录取名次与积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报名人数,录取各组别单项前8名予以奖励。对获得各组别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8名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如报名不足8人则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名次,不足4队作为表演项目进行比赛,不记团体分。
(二)记分办法:各队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所得个名次,按9、7、6、5、4、3、2、1分计分相加分计入本代表团相应组别的团体总分。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三、特殊情况及处理
(一)特殊情况
1、播放错音乐
2、由于音响设备而出现的问题及音乐出现中断
3、有其他任何异物进入比赛场地影响比赛
4、运动员责任外的情况而引起的弃权
5、运动员在比赛中受伤不能继续完成比赛
(二)处理
1、运动员在遇到以上情况发生时,应立刻停止做动作,比赛结束后提出的抗议将不被接受。
2、若出现以上情况,棵根据裁判长的决定,运动员在问题解决后可重做,原先的分数无效。
3、上述情况以外的问题,将由裁判长根据实际情况解决,裁判长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十四、着装要求
(一)竞技健美操项目参赛运动员的着装及头饰必须符合国际体联2009—2012年新版《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的要求。
(二)健身健美操项目参赛运动员的着装及头饰参照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第三版执行。
(三)有氧舞蹈项目参赛运动员着装及头饰参照《2013年全民健身操舞大赛评分指南》执行。
(四)啦啦操采用《2013年全国啦啦操评分细则》。
十五、比赛音乐
各参赛队应自备高质量的CD碟及U盘,音乐并录制在高质量的CD碟的开头,并按比赛要求将运动员的单位、姓名、比赛项目填写在放音顺序卡上,在报到时交到竞赛组,由大会统一播放。
十六、报名、报到
(一)报名:情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打印填写,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5日前将报名表邮寄至承办学校,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94661295@qq.com。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报名表”字样,报名表一经寄出,不得更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
联 系 人:张耀杰
联系电话:18786751728
邮 编:550025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5月6日16:00前,到贵州民族大学体育中心报到。报到时,须交验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运动员注册证、保险单,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20:00,召开领队会,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十八、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九、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报名表
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组别: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学号 |
竞 赛 项 目 |
自编混合6人操 |
自编健身健美操徒手6人操 |
自编健身健美操轻器械6人操 |
有氧舞蹈6-8人操 |
自编舞蹈啦啦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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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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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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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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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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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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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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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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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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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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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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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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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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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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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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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男/女) 联系电话:
教练员1: (男/女) 联系电话: 教练员2: 教练员3:
,
体育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
填表人: 手机: 报名日期:
注:1、运动员参赛的项目用“√”填在组别栏内。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 承办单位:省学生体育协会
三、竞赛时间:7月14日至17日(如时间与全国大型比赛冲突将临时调整,另行通知)
四、竞赛地点:赛前通知
五、参加单位及办法:
(一)全省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二)各参赛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3名、参赛运动员男、女各限报5名。各队在报名时将每位运动员的参赛项目及组别在表格中注明。
六、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二)竞赛项目(男、女各6项)
1.个人项目:
百米定向: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各限报2人。
积分定向赛:各组别每单位不参加标准距离比赛的选手
可参加积分赛。
短距离赛: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各限报4人。
标准距离赛: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各限报3人。
2.集体项目:
接力赛:各组别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3人。
团队赛:各组别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4人。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学校所在地三级乙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否则不予参赛(运动员注册办法另文通知)。
八、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各相关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委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九、录取名次与记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各项(团体总分、单项)均取前8名予以奖励。对总分前8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获得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发给奖牌,前8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如各项报名仅为3个(含)队(人)以下,取消该项比赛,各项报名不足8个队(人)则按报名参赛队(人)数量减1录取名次,不足4队(人)取消本组别比赛。
(二)记分办法
各单项的前8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接力赛、团体赛均按相应名次得分的2倍计入代表团总分。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资格审查
按照本届运动会《总规》及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名日期及办法
各参赛单位必须在5月20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寄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定向报名表”字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发送到:dingxiangbaoming@163.com(标题为“大运会定向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联 系 人:宋桂红(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系电话:0851-5283676 邮政编码:550003
通讯地址:贵阳市中山西路43号贵州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十二、报到及竞赛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安排(拟定)
事项 |
时间 |
报道 |
7月13日17:00前 |
裁判领队教练会议 |
7月13日19:30 |
团队赛 |
7月14日上午 |
接力赛 |
7月15日上午 |
短距离 |
7月16日上午 |
百米赛 |
7月16日下午 |
中距离、积分赛 |
7月17日上午 |
离会 |
7月17日下午 |
(三)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学生证、身份证、贵州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原件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办理保险规定:参加本次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随队官员及工作人员,必须在代表团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
十三、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比赛的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四、经费
(一)各代表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指卡押金1000元/人,如无遗失、损坏赛后退换。
(三)所选派的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及补助,均由主办单位负担。
十五、其它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参赛队伍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定向越野竞赛报名表
附件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定向越野竞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组别:
序 |
姓 名 |
性别 |
学号 |
身份证号 |
参赛项目 |
百米定向赛 |
积分定向赛 |
短距离赛 |
标准距离赛 |
接力 赛 |
团队赛 |
领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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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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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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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动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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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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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签字) 主教练:(签字) 联系电话:
注:1、请在组别一栏中填写参赛运动员的相应组别(甲组、乙组)。
2、在参赛项目相应方框内划勾√选择参赛项目,接力赛用数字1、2、3明确棒次。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三、协办单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6月15日至17日
五、竞赛地点:贵州民族大学
六、参赛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七、竞赛分组和项目
(一)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2.竞赛项目
品式(甲组、乙组;男、女各2项):混双、团体赛。
竞技项目(乙组):
男子:54KG 58KG 62KG 67KG 72KG
女子:47KG 51KG 55KG 59KG 63KG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在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运动者,方能报名参加比赛。
(二)报名规定:每单位各组别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1.竞技比赛:每队的每个级别限报1人参赛。
2.品势混双:每队限报2组(每组由男、女各1名运动员组成)运动员参赛。
3.品势团体赛:每队限报1队(3-5人)参赛。
(三)参加本次跆拳道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竞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者不能参加比赛。
九、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资格和审查:按《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竞技比赛
1、使用电子护具,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2、所有运动员在首场比赛前1天抽签并必须称重完毕。
称重的净重量为“裸重”,每个级别最大和最小不得超过0.05公斤,超出或低于标准为自动失格。
3、竞技比赛每场2个回合,每回合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4、自备护裆、护臂、护腿、手套、脚套、护齿。大会统一提供护头、护胸。
(三)品势比赛
1、混双比赛采用淘汰赛。
预 赛:从太极3—5章中指定一章进行比赛。
半决赛:从太极6—7章中指定一章进行比赛。
决 赛:从太极8章、高丽中指定一章进行比赛。
2、团体赛采用评分制。
预 赛:从太极3—4章中指定一章进行比赛。
决 赛:从太极5—6章中指定一章进行比赛。
品势、混双、团体赛均使用电子记分系统进行打分。
(四)参赛服装
参加竞技和品势的运动员必须分别身着符合WTF认证品牌的道服参赛。
十一、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报名人数,录取各组别单项前8名予以奖励。对获得各组别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成绩证书,前8名运动员办法成绩证书。如报名不足8人则按报名人数减1人录取名次,不足4队(人)取消该组别比赛。
(二) 计分办法:各队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所得名次
分,按9、8、7、6、5、4、3、2、1分计分相加分别计入代表团相应组别的团体总分。
十二、申诉
使用录像审议时以录像审议判决为最终判决,在无法使用录像审议的赛事中,参赛运动队如对裁判员的判罚出现明显错判或漏判的,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由参赛队代表(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并交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由仲裁委员会对申诉内容进行审查,30分钟内做出最终判决。
十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
十四、报名、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于5月15日前将报名表邮寄至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贵州民族大学体育学院,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415009684@qq.com 寄出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跆拳道比赛报名表”字样,报名表一经寄出,不得更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
联 系人:张耀杰
联系电话:18786751728
邮 编:550025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6月14日16:00前,到贵州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报到,晚上参加裁判长联席会议,确定比赛日程。报到时,需交验运动员学生证、身份证、贵州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原件、保险单,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五、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六、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七、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附件:1.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安全协议书(参
2.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报名表
附件1: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安全协议书
(一式两份,主办单位、运动员各一份)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在此已经清楚了解并同意比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对报名参赛者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方面的要求,并确认自身情况完全符合参加比赛的各项要求。比赛期间,对本校运动员因身体情况而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自行负责,与大会无关。并保证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本人对参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的评估,遵照竞赛主办单位要求办理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协议
参赛人签字: 参赛单位盖章:
教练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比赛报名表
参赛队(盖章): 组 别:
领 队: 电话:
主教练: 电话:
医 务: 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竞技级别 |
品势项目 |
学号 |
身份证号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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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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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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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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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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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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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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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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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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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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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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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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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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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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