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9-14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等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有关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安顺学院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质健康测试安排

(一) 测试对象

安顺学院2021 级、 2023 级全体学生;2020 级、 2022级在2022-2023 第二学期体质测试中不及格学生。

联合办学点学生由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协调实际所在学校公共体育部门完成测试。

(二) 测试时间

2021 级、 2023 级: 9 月 23 日-10 月 31 日;

2020 级、 2022 级补测时间:9 月 17 日-9 月 21 日。

具体各班测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各班关注“安顺学院体测工作群”。

(三) 测试地点

安顺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四) 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50 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引体向上(男)、1 分钟仰卧

起坐(女)。其中,未注明性别的测试项目,男、女生测试各共8 项。

(五) 测试方式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 分钟仰卧起坐(女)在安顺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测试,其余项目在室外田径场地测试。

(六)测试要求

1.持二代身份证刷卡测试,同时携带学生证备查;

2.严禁弄虚作假, 一旦发现立即上报教务处、学生处,按课程考核、考试相关办法处理。

二、特殊情况申请登记与测试成绩管理

(一)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持医疗单位证明或持残疾人证,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见附件),交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田径场主席台下)。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注明“免测”;

(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统计结果,由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按照相关要求上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

三、组织实施

根据学生信息采集情况和各班级上课时间,由安顺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向各学院发出学生测试时间安排。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和班级体育委员关注“安顺学院体测工作

群”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 学生须着运动服、运动鞋及棉袜, 否则不予测试。

(二)请各班级按照测试时间安排,提前20 分钟到场,并做好准备活动。通知测试时间无故不到者,后果自负。

(三)为保证测试工作有序进行,各班级体育委员要根据测试具体时间,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准时到达测试地点参加测试,维持好现场秩序。

(四) 学生必须手持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并随身携带学生证以备检查;听从现场测试人员及教师的指挥,不得冒名顶替、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报教务处、学生处以考试违纪处理。

(五) 如有特殊情况, 请填写延期(或提前) 测试申请表,获批后持表在其余测试时间提前或延后测试(测试申请表需于测试当天上交)

(六) 请后勤处协调校医务室做好测试场所急救和安全指导工作。并在800 米、 1000 米测试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

(七)各学院各班级须指定《标准》测试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学院本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联络工作。班级《标准》测试工作负责人请加入“安顺学院体测工作群”,QQ群号为365684394 (进群后修改本人呢称为“年级+专业+班级+姓名) 。如遇天气等因素更改测试时间等, 请以 QQ 群发布消息为准。


附件:1.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样表)2.安顺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延期测试(或

提前测试)申请表3.各二级学院和测试组联络员及联系方式4.安顺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违规处理提示

附件1:

姓名


学 号


性 别


学院


民族


出生日期


班 级


联系方式


原因

申请人:

年 月 日

体育教师签字


家长签字


学所在学院意见

学院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体育部门意见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注:1.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家长签字”由学生本人签字。

2.一式两份自行下载,碳素笔或钢笔填写相关信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2:

姓名


学 号


性 别


学院


民族


出生日期


班 级


联系方式


原因

申请人:

年 月 日

学所在学院意见

学院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体育部门意见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学院名称

各学院教师联络员

各学院学生联络员

测试组联络员

人文学院

杨正宏18985736592

李吕17586762992

罗鑫19885302161

政法学院

霍家儒19885794815

何佩炫18685287553

高小玲19315445609

外国语学院

黄 健18785323456

吴鲜平18084415619

陈娜娜15329228895

数计学院

吴江燕15085980481

姜习彪17822817164

杨盛13985530100

教育学院

钟红梅13985311136

郭菊15186129586

吴海13312415402

旅游学院

王兴社13765376265

莫树云17585436503

李仕华18593897598

化工学院

马娟13985582102

兰荣高18311889551

罗张森15985028072

物电学院

冯春杰13885380204

黎 明15186063794

陈 昊18120622205

资环学院

王家顺137653961902

梁建军18108520873

卢小康17844237802

艺术学院

赵洪举13595366926

吴汉越13312415423

罗荣艳18224834894

经管学院

桂楚15285156828

邰港权18084522125

袁 帆18275529671

农学院

孙月华15208536320

令狐丽娜13017412842

申海东18785299712

体育学院

谢 迪13985301990

陈 昊18120622205

李政桥15566023543

附件4:

为保证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公开、公正、公平完成,对在测试实施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根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一、有测试违规行为的,根据《安顺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给予本年度体测所有成绩清零,取消本年度一切评先、评优、评奖资格。

二、根据《安顺学院学生管理文件汇编(第十五版)》中《安顺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安学院发 [2022]62号) 的规定:“对不服从体测人员管理、扰乱、妨碍体测秩序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根据《安顺学院学生管理文件汇编(第十五版)》中《安顺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安学院发 [2022]62号)的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测试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希望全体学生加强平时体育锻炼,严格遵守体质健康测试纪律。

安顺学院教务处 安顺学院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

2023 年 9 月 7 日

  • 附件【1111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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